村里住着一个农夫,他的名字叫自己。
自己有个邻居,他的名字叫别人。
自己矮小,别人高大;自己贫穷,别人富有。
这两个邻居一直关系紧张。
自己有事的时候,总喜欢去找别人。
别人不好意思拒绝,只得帮他。忙是帮了,但别人并不心甘情愿:他为什么老喜欢给我添麻烦?
久而久之,别人心里的怨气就表现出来了。
当自己求助的时候,别人不是推脱就是应付,偶尔帮一次忙,最后却总是事与愿违,他给自己帮了倒忙。
与此相反,别人对自己不想让他插手的事情倒是非常热心,简直达到了乐此不疲的程度。
自己想穿什么颜色的衣服、想种什么庄稼、想讨什么样的老婆、想盖多大面积的房子,别人都喜欢指手画脚,乐此不疲。不仅如此,别人还喜欢在村子里发布对自己的看法。自己有针尖大的小事,都会让别人搞得满城风雨。
开始自己还能忍受,但是时间一长,他就忍无可忍了。
他决定去法院起诉,让法官给他们断这场官司。
自己指控别人干涉他人的私事,别人指控自己给别人增添麻烦。二人各执一词,争执不下。
听了原、被告双方的详细陈述后,法官做了如下判决:把自己和别人各打五十大板。
判决书上还有如下条文:从此以后,自己的事情自己办,绝对不能要求别人,别人对自己的生活,该关心的一定要关心,不该关心的绝对不要关心,更不能横加干涉。
从此后,自己和别人相安无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