钱钟书,以周岁抓“周”抓到书而取名“钟书”。他也就名副其实,一辈子“钟情于书”,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,其中读字典的特殊爱好更为人们所乐道。许多大部头的字典、辞典、大百科全书,他都逐条逐条地读过,并时常读得开怀大笑。
1935年,钱钟书以留英公费生的最高分数去英国专修英国文学。数十天的海上生活,船在大海的风浪中颠簸,同行的人都苦不堪言,唯有钱钟书怡然自得,手不释卷。一位友人走近一看,原来他捧着一本约翰逊博士的《大字典》在读。钱钟书微笑着说:“字典是路途的良伴……”他的回答使友人大为叹服,对他的这种静心涵养的功夫肃然起敬。后来钱钟书由上海赴湖南兰田任教,随身也只有一本英文字典。钱钟书先生的同学邹文海先生说:“我走近去查究他看的是什么书,方知他翻的是英文字典。‘咦!一本索然寡味的字典,竟可捧在手中一月’,他看到我惊奇之色,正式告诉我说,‘上次去英国时,轮船上唯一以约翰逊博士的字典自随,深得读字典的乐趣,现在已养成习惯’。我说我最厌字典,看书时宁肯望文生义地胡猜,也不愿费时地字典网。他说我不求甚解的态度不能用之于精读,而且旅途中不能做有系统的研究,唯有随翻随玩,遇到生冷的字,可以多记几个字的用法。更可喜者,前人所著字典,常常记载旧时口语,表现旧时的习俗,趣味之深,有不足为外人道者。我那时才知道钟书君博闻强识,积学之深。”可见钱先生治学是很注意方法的,也非常懂得利用性质不同的空暇时间,能充分发掘出研读字典、辞典的乐趣来,既利用了旅途的时间,又减轻了旅途的车船劳顿,还从字典中获得了知识。
在钱钟书的心目中,字典不是查的,是用来读的。钱钟书个人的藏书并不多,有的多数是工具书。但凡他读过的字、辞典,基本都能记住。他记忆力相当好,到了能够背字典的程度。如钱钟书就背过约翰逊博士的《英文词典》。据称,钱钟书在图书馆读书,很少翻阅字典,因为这些词语都在脑海里储藏了。有的英文字典不好记,他就多次读,有人说他读破过几本英文词典。比如一本抽屉版大小的《韦氏大词典》,他竟能读三遍。他有一部上世纪40年代末流行的《简明牛津字典》,在每一页的空白处都密密麻麻写满批注。这种阅读习惯和照相机似的记忆力使他具备广博的知识,成为一个百科全书式的学者。
钱钟书喜读字典,是对知识的渴求与积累,也是毅力和耐心的体现。他之所以能成为博古通今,学贯中西,举世瞩目的大学者,可以说是与他对字典有一种特殊的爱好分不开的。他学问的渊博在当代中国可谓首屈一指,被称为“当代第一博学鸿儒”、“文化昆仑”。所以,有外国记者如是说:“来到中国,有两个愿望:一是看看万里长城,二是见见钱钟书。”简直把他看做了中国文化的“奇迹”与象征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