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活中经常会出现这样一种尴尬的状况:拼命追你向你示爱的人,你却不一定喜欢;你所爱慕且一心想委身于他的人,却不是真爱你。如此,问题便出来了,婚姻与爱情到底是不是一码事?磕磕绊绊的婚姻或许靠经营可以勉强维系,但爱情却不是靠经营就能产生的。
事实上,婚姻是人类进入文明的一种“维稳”组合,说到底是一种家庭式利益共同体,是两性关系的一种契约,这也是为什么大凡婚姻法里都会保留着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的条款。而爱情则是一种诗意化的浪漫,被确认是生命中的小概率事件,它无价且无偿,发自肝胆,受之肌肤,三观契合,心灵相悦,绝非一般人所能得;它无需契约,却本身就是一种精神的约定,自给自足,可遇而不可求。
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,大多数人仍一直解不开婚姻与爱情这道方程式,以为只要他爱你,或你爱她,和谁结婚都一样,都能日久生情。殊不知,婚姻很难沿用俗不可耐的成功学逻辑,不是你坚持,就能赢得至死不渝的爱情的。
日前,中山大学哲学教授翟振提出了一个命题:到底是找爱自己的人结婚好,还是找自己爱的人结婚好?倘若你陷进这一命题,便无疑会被抛入一个两难的选择境地,从而进入一个二律悖反无所适从的死循环中。
于常人而言,找个爱自己的人结婚,总会心有不甘,总会觉得倘若和其他任何一个人结婚,都会聊胜于现在的婚姻;但找个自己爱的人结婚,又总会担惊受怕,总会担心激情过后他(她)会去养小三偷情人。翟教授这一貌似哲学式的(婚姻亦或爱情)命题,不好也不坏,至少它有助于我们理性地面对活生生的自由意志与独立人格,能让我们进一步梳理我们自身的价值观和婚姻观。
我们无力匡正婚姻与爱情,只是想激发一种深层的思索。因为有太多太多的现实让婚姻难以理喻,令你春心萌动的,不一定适合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;与你白头偕老的,不一定曾令你心动,至今两情相悦。故而有人无奈地调侃,和自己爱的人恋爱,与爱自己的人结婚。
婚姻与爱情永远是个形而上的话题,既无规无距,又藕断丝连,说不清道不明。自古至今,人们向往、歌颂爱情,但却发现婚姻不等于爱情的延续,却往往成为爱情的坟墓,这是为什么呢?难道我们的爱真的匮乏到不能承受婚姻之重了么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