邻居L最近退休后买了私家车,由于小区内早就车满为患,L家的车子好不容易才争取到一个临时车位。说这是好不容易一点也不为过,因为整个小区380多户居民中拥有私家车辆总共已经200辆左右,一些车子只能停放到小区外面的马路上。
前几天,L忽然对我妻子说:“我们楼前的绿化带即将被铲除掉,继而改造成停车场。”妻子于是紧张。
楼前的这块草坪将近有80㎡,点缀期间的小园子建造成黑色的逗号模样,园子外侧延展开来修建成两级台阶的白色逗号状,黑白两个逗号结合成一个阴阳鱼形状的太极图,煞是令人赏心悦目。
我记得很清楚,第一辆擅闯我们楼前草坪停车的是一位张姓做粮油生意的老板。发现情况不妙,我就立即找到物业投诉:“若不及时制止,这种恶行就会迅速扩散蔓延开来!”
小区当时的物业管理员只是满脸无可奈何的苦相,我也平心而论地表示部分地理解。原因是,那时的物业就是小区开发商随带遗留下来的,就是隶属于江苏吴中集团下辖的吴中房地产公司的。我在购房时是有受惠于吴中房地产及吴中集团的,我不太好意思过分地与他们属下的物业计较,这是碍于情面。再则,原先的物业为我家服务了13年,服务状况令我们非常之满意,我们不忍心杯葛被我们视如自己人的物管员。因此面对由停车而造成的局部毁绿现象,我们对老的物业也只能心存体谅、不好刻意的苛责了。
可是到了今年年初的时候,老物业(已经转制成民营的天祥公司)突然提出:“8月20日合同到期后不再续期,决定撤除该小区!”他们的理由是,以前的收不抵支一直由上级公司——吴中房地产暗贴着,现在改为民营后没有人再贴钱资助了。
大约4、5月份的时候,从没露过一次面的所谓的业委会张榜召集全体业主大会,议题就是关于天祥物业撤出后我们小区怎么办。说是全体业主大会,其实到会的根本没有超过十分之一户数。不过,我还是针对所谓以前有开发商在暗贴的说法给与了纠正,我说:“我们小区建设时,周边外围总共建造了30间沿街门面商铺,按照当时售价20万元/间,至少有600万元落入了开发商的口袋。仅仅这600万元的利息早就足够养活全体物管人员的开销了。我现在不禁要问,是不是你们物业公司转制时,那600万元的应该属于全体业主的资金他们没有转交给你们啊?吴中房地产这不是在借转制机会逃避资产责任吗?”
与此同时,我和另外几位业主还出面发自内心地挽留天祥物业,我们还把这挽留工作提请社区刘书记一起帮着说服动员,可最终结果还是未能与天祥公司达成一致。
天祥公司走了,新来的物业能不能协调、平衡好有车族与无车族的利益关系呢?能不能合情合理合法地摆平了护绿、毁绿与停车难的关系呢?如果这停车难一定要以毁绿为代价,那么,能不能使诉求护绿的一方也能得到经济方面的适当补偿呢?譬如,以适当提高停车收费来支撑降低物业收费或维持物业收费不涨价呢?我们全体业主将拭目以待,我们也要依法维权的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