奶奶把孙子嘟嘟接到我的身边,奶奶说:“快要开学了,嘟嘟想你了。因此过来看看,并且他还有作业要请你帮忙。”
“寒假作业没有完成?”我问嘟嘟。
“笔头作业早就做好了,”嘟嘟回答:“就是朗读作业是要每天进行的,所以不能提前完成。”
“那么,你要请我帮忙的作业是……”我有点奇怪。
“是这样的,”嘟嘟说着就从衣袋里掏出一张表格:“这是老师发的,老师说这种表格只发给了上学期班上的七名三好生。老师要求我们填写好的表格上还要有社区居委会盖章的。”
我问:“你爸、妈是怎样看待这张表格的?”
“我爸爸说他没有办法弄到居委会的盖章,他还说要不就买个萝卜自己刻个章子盖上。”嘟嘟显然明白那是他爸在开玩笑,因此就来求教与我。
我接过表格一看,原来是老师要求学生(此次特定给三好生的待遇)在寒假里参加社区义工活动应有的书面专项记录,因此是要有居委会盖章确认的。
“这个作业很好啊!”我赞同并借机宣传:“义工,最初源于19世纪的西方,由一些知识群体自发组织起来,无偿参与慈善事业和社区服务。从国外的情况来看,做义工并不只是大人的事。在美国,六、七岁的孩子就可以为社区服务。在加拿大,孩子只要年满五周岁,就可以在图书馆申请当义工。加拿大的学校有专门的必修课,专门教学生怎样去义务服务社区,并告诉他们义工服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。我国的一些有识之士已经感觉到,培养社会的责任意识、和谐意识、博爱意识是关乎下一代、关乎中华民族未来的大事。因此也有人大代表呼吁,借鉴西方国家的成熟经验,规定我国中小学生每学期必须做一定时间的义工,不做或者做不够的就不能毕业。”
“原来这样啊!”在读一年级的嘟嘟似乎明白了许多:“那这个章子还是不能随便乱盖的,我得做了义工才能去盖章啊!爷爷,我现在咋办呢?”
“你去拿一把扫帚!”我给出指导意见。
“打扫家庭卫生?”嘟嘟疑惑。
“扫家里也算做好事,”我先肯定,然后渐进:“但只有打扫公共卫生那才算是做了义工了。”
“我去打扫公共通道的楼梯!”嘟嘟说干就干。
“嗯、嗯,好孩子!”我只口头支持而并不协助帮忙。待嘟嘟将一条楼梯全部扫净,我表扬:“干得不错!”
“我只把垃圾和灰尘扫掉了,有些黑点点的污渍还没去掉!”嘟嘟显然对自己的行为结果还不甚满意。
“可以了!我这就陪你去盖章。”我拉着嘟嘟先到物业办公室,请求盖章证明嘟嘟做义工的实际行动属实。待物业盖好了印章,嘟嘟向物管员阿姨道声:“谢谢!”
物业阿姨回应:“我们应该谢你才是!因为是你在帮我们服务啊。”嘟嘟此时脸上略微显现出收敛不尽的成就感。
到了居委会,我详细地向内马路社区刘书记说明情况,刘书记二话没说就把鲜红的大印盖上了。边上正巧有旁观的居民老好婆对此发表了议论:“这爷孙俩也忒认真,有些孩子其实什么都不干,就央求大人到社区来盖个章子了事。这个事情电视里都报道了,哈哈哈哈……”